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浏览次数:10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博士后合作导师:

为持续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工作水平,推进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9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有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为核心,坚持科学评价、分类评价,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坚持为设站单位和人才减负,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全面综合评估,促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青年人才,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1、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218-320日)。

1)校博管办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报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

2)校博管办组织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3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校博管办组织本单位5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

4)校博管办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导出本单位《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设站单位)并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2、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321-620日)。

1)实地检查。江苏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参评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

2)数据反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成果数据进行检索、查证。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于512日前反馈查证数据,各单位进行核对补充。512-530日,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接收评估数据反馈邮件,完成数据反馈工作。

3)评价汇总。江苏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根据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博士后工作情况,汇总博士后工作评价意见并上报(各地评价上报的优秀等次流动站、工作站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参评设站数量的15%,良好比例不超过55%。)。

3.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621-83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三、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各博士后流动站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职责、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科学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填报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蒋老师,025-85811053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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