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1229)

发布时间:2024-07-23浏览次数:13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1229日)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养,师德为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师队伍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形象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师德建设是提升学校声誉和学术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我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师德建设放在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师管理工作的首位,引导教师潜心治学,教书育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在教育越来越引起广泛关注的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师素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必须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促进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师德师风,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高等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中医药大学”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目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将师德工作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通过建立教育、宣传、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一)完善师德教育机制。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突出重点,加强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各单位要针对青年教师的特点,对每个青年教师成长提高提出明确目标,组建以优秀教师为核心的传、帮、带导师队伍,从思想品德到业务能力全方位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培养工作。要经常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将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寓于多做实事好事的实际工作之中,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青年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岗前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二)构建师德宣传机制。广泛宣传,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师德宣传报道,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系统宣讲《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组织教师对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进行学习,使每一位教师能够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将师德建设融入到工作、学习、生活中去。定期组织开展教风、学术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师德建设突出的先进典型,适时组织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和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三)强化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鼓励和发挥网络媒体、专业学术团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四)规范师德考核机制每年,结合教务部门组织的教学质量期中检查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织进行全校的师德考评活动。在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单位师德建设考评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工作,实行个人自评、学生参评,同事述评与师德考评小组综合评定为一体的考核机制。测评时,要注意将自我评价与学生评价、教研室教师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教师的师德考核结果将与其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资晋级和岗位聘任挂钩。学校对师德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相应的体现。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五年内不得评选各类先进个人。

(五)严格师德惩处机制。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要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

师德建设工作由主管校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党政班子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校由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科技与产业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有党政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师德建设考评工作小组,报人事处备案。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责任制,制定具体的目标,明确考核制度。

 

附表: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附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被考评人     所在单位:       职称:      职务:       政治面貌:    

项目

评价内容

等级

分项评价方法

结果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

 

 

 

优:各项均为优。

差:有1项为差。

中:介于两者之间。

 

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没有损害国家、民族团结和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单位组织的业务活动

 

 

 

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谋取私利

 

 

 

备课、批改作业、指导学生认真严格,教学文件齐全,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

 

 

 

优:有3项优,差为零项。

差:有3项为差,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或屡屡发生教学事故的。

中:介于两者之间。

 

上课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课堂纪律严格,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命题、评卷认真负责,成绩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水平

 

 

 

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能用启发式教学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补充新知识,开展科学研究,掌握学科前沿动态

 

 

 

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到教学活动中

 

 

 

优:有3项优,差为零项。

差:有3项为差。

中:介于两者之间。

 

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心理素质,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和错误倾向

 

 

 

积极创造健康的育人环境,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

 

 

 

注意与学生交流思想,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作风严谨正派

 

 

 

优:有3项优,差为零项。

差:有3项为差。

中:介于两者之间。

 

衣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注意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与学生保持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在学术活动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中恪守学术规范和社会道德

 

 

 

综合评价

 

 

说明:1、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四大项评价内容中,“优”不少于3项(其中“依法从教”和“敬业爱岗”两项必须为“优”),“差”为零项。合格:四大项评价内容中,“优”至少1项,“差”为零项。基本合格:四大项评价内容中,“差”不超过1项。不合格:四大项评价内容中,有2项及以上为“差”。

2、校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同事评价和单位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给出最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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