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2013-09-06 浏览次数:3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中医大委[2009]2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基本要求、聘用条件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中医大委[2009]28号)的各项规定执行。

聘用条件中各项成果和奖项获得的时间均为任现职以后,并截止到20121231,在此之后变动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照原岗位聘任,并由原单位报送聘任材料和结果。

二、范围及数量

1、教师三级岗位的范围及数量

教师三级岗位面向全校增选。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比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教师三级岗位拟增选20人。

2、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面向全校增选。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岗位比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拟增选2人。

3、三级以下各个岗位的设置数量,由人事处根据各个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测算后,下达到各个单位。

三、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三级岗位的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1. 9月59月13,发布通知、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本人能够支撑、证明达到三级岗位评审、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学院或部门审核并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2. 9月169月27,材料审核。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个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3. 9月2810月9,学校评审。学校岗位聘用与考核委员会对学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三级岗位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4. 10月910月11,公示拟聘人选。

(二)三级以下岗位的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评审、公示程序参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108日前各单位将聘任结果报人事处,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情况总结。

2.个人《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三份。

3.《2013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各单位岗位统计表

以上材料请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4),电子档发送至nzyszb204@163.com

四、工勤岗位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精神,由相关人员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三份,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人事处。

五、党政管理岗位已于20137月完成聘任工作,将根据现任岗位受聘相应管理岗位职级。

附件相关表格.rar

                                                       人事处

                                                    2013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