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表彰已经在教育战线工作满30周年的同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教育战线工作满30周年是指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满30周年,须扣除在非教育机构工作的时间和在教育机构中脱产攻读有关学位的学习时间。
2.本次统计满30周年的起止时间是:自初次参加工作至2014年9月止。往年已经予以表彰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3.各单位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