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5年度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5-03-03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z2015�{4号)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

选派教师到国内高校研训,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学习和研究,跟踪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

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到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业务功底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成果突出;

3. 外语水平较好,一般应达到境外研修的派出标准,计算机应用熟练;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同时坚持以下优先原则:

1. 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

2.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骨干教师优先;

3. 急需发展的交叉、应用学科的骨干教师优先。

选择接受单位必须考虑以下三点:

1. 接受单位必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或211高校、985高校,或国家级科研机构;

2. 学科必须对口或相近(跨学科出访者除外,须说明理由并拟定详细的研修计划);

3. 导师学术造诣精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国内的高级访问学者,访问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以上,一年以内。

各单位限推荐1人,申请省内高级访问学者的暂不推荐。

(二)骨干研究生导师高级研修

培训对象为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是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和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政策解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研究生教育理论专题研究、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务实等。培训时间7天,本项目派出人选由研究院推荐2人。

(三)专业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对象为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信息工程两个学科的青年教师,重点围绕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进行培训。培训时间7天,每个学科推荐2人。

(四)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英语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拟申请省教育厅赴境外研修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内容包括强化参培人员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PETS5考试通过率。培训时间为2个月,我校推荐6人。

(五)体育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从事体育专业课程教学的青年教师,培训内容是体育教师急救培训。培训时间5-6天,我校推荐1人。

(六)军事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从事军事专业课程教学的青年教师。培训时间5-6天,我校推荐1人。

(七)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职业素养与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培训时间为3天,我校推荐1人。

    (八)高校教师短期出国培训

文科和理科类短期赴美国培训,培训时间3个月。我校文科类推荐2人,限外国语学院申报;理科类推荐1人,各理科单位限报1人。

推荐条件:(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应具有研究生学历。(2)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曾参加PETS5考试且成绩达到笔试50分、口试2分以上,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在英语国家学习或工作3个月及以上,或曾参加托福、雅思、CRE、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英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有关要求,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

以上项目培训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按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学员安心培训,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申请需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关注和查询2015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名称,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请同时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填报“国内进修申请表”一份,43日前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4

其他项目申请者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请同时登录“人事管理系统”填报“国内进修申请表”一份。请于36日前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4),联系人:王毛妮,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2015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和计划.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登记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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