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及江苏省省级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对象:2016年度符合岗位技能技术等级升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符合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各类工勤人员。
二、培训初步安排:2016年度符合技师或高级技师选拔条件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拟在12月上旬进行;2016年度符合初、中、高级工岗位升级条件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拟在12月中旬进行。
三、报名具体要求:凡是2016年度符合岗位升级和技师、高级技师选拔条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否则不能参加岗位升级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选拔。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12月4日16:00之前将《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审批表(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同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