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6-04-13 浏览次数:2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z2016�{1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z2016�{97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z2016�{9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z2016�{96号)四个文件的精神,现将推荐申报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等级考核申报

1.具体工种及申报条件严格按苏人社函�z2016�{97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2.申报名额:不限。

3.申报时间:422日下午400之前

二、技师申报

1.具体工种及申报条件严格按苏人社函�z2016�{9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

2.申报名额:3名(同一工种限报1名)。

3.申报时间:520日下午400之前

三、高级技师申报

1.具体工种及申报条件严格按苏人社函�z2016�{96号文件执行(见附件3)。

2.申报名额:3名(同一工种限报1名)。

3.申报时间:520日下午400之前

三、注意事项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对照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或《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或《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需A4纸正反打印),并按照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按照苏人社函�z2016�{95号、苏人社函�z2016�{96号、苏人社函�z2016�{97号三个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岗位结构,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认真做好本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部门将申报材料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同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

附件: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4.南京中医药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考评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