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测评对象

各单位专任教师(不含专职辅导员),2017年新进的专任教师也须参加测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126日前集中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g@njucm.edu.cn。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3.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

附件下载:2018117164013891.rar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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