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面向全校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1.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规划和计划,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2.统筹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做好师德师风综合考察与把关,协调开展师德失范事件的举报受理和调查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选树和表彰师德典范,配合师德典型宣传活动。
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处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处负责统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日常人事管理等工作。
1.负责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战略规划,研究制定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和落实有关人才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遴选引聘、考核及联络服务;负责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管理;负责终身教授、荣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聘任及管理。
3.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及二级单位内设教学科研机构设置;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管理岗位职员职级评定,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勤岗位考工定级、技师评定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招聘、调配,转业、复员军人等各类政策性安置接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用工管理,教职工考勤、奖惩、退休、延返聘、辞职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管理,制定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7.负责博士后招聘、过程管理、项目申报、进出站考核等工作,做好博士后储备师资遴选考评;负责待聘人员、流动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安置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以及社会兼职备案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做好学校人事信息数据库管理维护及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