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5-11 浏览次数: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187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也可推荐,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3、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卓有建树,在国内省内有较高知名度,为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的。

4、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公认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同行领先地位的。

9、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省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员2名。

校内各学院、各单位可向学校限额推荐候选人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2、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学校。

3、学校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过程、推荐人选综合考察评价(品行、实绩、贡献、学生及同行评价等),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统一封面,见附件1):

1、《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使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填写后表格自动生成,业绩贡献一栏限500字。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依据专家情况登记表、汇总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准备)。

4、报送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请务必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与附件分开装订。

请各单位于20185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07室),《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及《专家情况登记表》(RPU格式)电子档发送至rsc@njucm.edu.cn,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85811179

 

附件:1.个人申报材料封面

      22018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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