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

2018-11-01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8212号)和《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苏卫中科教便函〔201833号)文件要求,现就该项工作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主要对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的相关人员进行摸底

二、人员条件

掌握中医药传统技能的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技艺精湛,且形成一定的学术理论,出版过相关著作1部以上,形成了标准或操作规范;

(二)在该技能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该项中医药传统技能工作30年以上(截止20181231日);

(四)有一定的传承工作基础,愿意开展传统技能传承与推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已在所在单位开展了3年以上的中医药传统技能的应用、推广活动。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传统技能传承人情况进行摸底,组织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附件1,以下简称《摸底表》)。

(二)各学院于2018117日前汇总《摸底表》,并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并发送至邮箱zhouyang@njucm.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办联系。

联 系 人:周杨

联系电话:85811096

 

附件:1.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

2.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