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的通知

2019-01-04 浏览次数:1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测评对象

各单位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2018年新进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也须参加测评。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115日前集中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g@njucm.edu.cn。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85811096。专职辅导员的材料报送学工处,待学工处审定后交人事处,学工处联系人:臧迪,联系电话:8581185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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